
有一句閩南語俗諺說:「錢銀,三不便。」意思是錢財不是想要就有的,人總會遇到需要金錢但卻沒有的時候。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?向銀行辦信貸,利率高得嚇人,向地下錢莊借錢、搞不好一輩子都還不完。但如果民眾本身已經辦理房貸,就能藉由「增貸」填補短期的資金需求。
月還款變2筆 負債比增
增貸是在民眾已有的房貸上,再向銀行借款,台灣房屋高雄博愛特許加盟店店長李魯昌舉例,假設民眾在10年前買房並貸款,10年來房貸繳息都正常,臨時有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增貸,通常可申請成功。
此外,房屋所在位置及目前的殘餘價值則是增貸金額的關鍵。地政士林月蓮表示,若是地段位置較佳的物件,或在5年前購買的房屋,經過這幾年的房價飆漲,都有一定的漲幅,價值應該比當初取得時的價格更好,銀行鑑價時也能估到更好的殘餘價值,增貸金額可以更高。
但民眾必須注意,增貸是在原本的房貸基礎上再添加1筆貸款,每月必須償還的金額變成2筆,負債比也會提高。李魯昌指出,若銀行評估每月需償還的金額佔所得的50%以上,就可能因為申請人的負債比過高而拒絕增貸,民眾仍須視自身還款能力申請。
【專家說】勿申辦多家銀行
若過往房貸繳息正常,信用也沒有瑕疵,原銀行是最好的增貸選擇,不過,也可向其他銀行洽詢。但民眾最好比較各家方案再鎖定特定銀行申辦,否則可能因為短期被聯徵次數過多,導致銀行失去信任感、因而拒絕增貸。